一、招生对象
1、具有参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、往届高中毕业生。
2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,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报考。
报名工作结束后,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。
二、招生计划
专业名称 |
科类 |
语种 |
计划 |
学费 |
备 注 |
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5 |
5000 |
|
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|
理工类 |
英语 |
15 |
5000 |
|
微电子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5 |
4800 |
|
光电子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5 |
4500 |
|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5 |
5000 |
|
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5 |
5000 |
|
航海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15 |
5000 |
男,身高1.65米以上,无平足、口吃、色盲(弱),双眼裸视力4.7(0.5)及以上,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.9(0.8)及以上。 |
轮机工程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15 |
5000 |
应用韩语(商务方向) |
文理兼 |
英语 |
35 |
5000 |
按计划数和英语成绩划定英语小分 |
国际贸易实务 |
文理兼 |
英语 |
20 |
5000 |
游戏软件 |
理工类 |
英语 |
30 |
5000 |
|
物联网应用技术 |
理工类 |
英语 |
20 |
5000 |
|
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|
文理兼 |
英语 |
15 |
4600 |
|
市场营销 |
文理兼 |
英语 |
15 |
5000 |
|
物业管理 |
文理兼 |
英语 |
20 |
5000 |
|
涉外旅游 |
文理兼 |
英语 |
35 |
5000 |
另需加试普通话与口语表达 |
酒店管理 |
文理兼 |
英语 |
35 |
5000 |
文 秘 |
文理兼 |
英语 |
20 |
4600 |
法律事务 |
文理兼 |
英语 |
30 |
4600 |
|
社区管理与服务 |
文理兼 |
英语 |
20 |
4600 |
|
老年服务与管理 |
文理兼 |
英语 |
70 |
4800 |
|
人力资源管理 |
文理兼 |
英语 |
15 |
4600 |
|
生物技术及应用 |
理工类 |
英语 |
20 |
5000 |
|
学前教育 |
文理兼 |
英语 |
35 |
5000 |
另需加试才艺展示 |
影视动画 |
文理兼 |
英语 |
20 |
5000 |
|
装潢艺术设计 |
艺术类 |
英语 |
10 |
6000 |
另需加试素描和色彩 |
广告设计与制作 |
艺术类 |
英语 |
10 |
6000 |
总 计 |
|
|
695 |
|
|
说明:(1)填报志愿时以我校招生网页公布计划为准。
(2)考生只能报考科类相同的相关专业,不得跨类兼报。
三、报名、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
1、网上报名、填报志愿
网上报名、填报志愿时间:2013年3月17日—3月31日
2、资格审查
报名工作结束后,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。
资格审查时间:4月1日—4月2日
3、缴纳报名考试费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请于4月3日—4月7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,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,缴费成功后由我校安排考试。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200元。
4、打印准考证
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,请于4月8日—4月12日,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,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。
四、考核办法
考核分为“文化课+综合素质与能力”两部分。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,考试科目有数学、语文、英语,各科满分均为100分;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,满分100分。总分为400分。涉外旅游、酒店管理、文秘专业需加试普通话与口语表达,学前教育专业需加试才艺展示,艺术类专业需加试素描和色彩,各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。
考核具体日程安排
测试科目 |
测试方式 |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 |
考试地点 |
语、数、英 |
笔试 |
4月13日 |
9:00-11:30 |
夏家河校区 |
综合素质与能力 |
笔试 |
4月13日 |
13:00—15:00 |
普通话与口语表达 |
现场测试 |
4月14日 |
9:00开始 |
学前才艺展示 |
现场表演 |
4月14日 |
9:00开始 |
素描与色彩 |
现场绘画 |
4月14日 |
9:00—11:00 |
注: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。
五、录取办法
1、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课成绩,按比例划定普通类及艺术类最低文化课控制线,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。
2、按照文化课成绩、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专业安排实行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。
3、应用韩语(商务方向)专业、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录取时将根据计划数和英语成绩划定英语小分。
4、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办法:文化课成绩在控制线以上,且才艺展示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,按照文化课、综合素质与能力、才艺展示成绩计算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5、酒店管理、涉外旅游、文秘专业录取办法:文化课成绩在控制线以上,且普通话与口语表达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,按照文化课、综合素质与能力、普通话与口语表达成绩计算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6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:文化课成绩在控制线以上,且素描与色彩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,按照文化课、综合素质与能力、素描与色彩成绩计算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7、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照素质测试与能力、数学、语文、英语成绩排序录取。
8、确定预录取名单
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,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9、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
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,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说明: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,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,不再参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也不能调整专业。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六、领导与监督机制
1、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。
2、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,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七、违规处理
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,按教育部令第18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,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八、体检要求
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执行。
九、新生报到和复查
1、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,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、健康等方面的复查。
2、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十、联系方式
地 址 :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
邮政编码 :116035
传 真 :0411-86402462
咨询电话 :0411-86402285 62614344 86400601-8201、8303、8040、8820
网 址 :zsb.dlvtc.edu.cn